湖南法治報訊 通訊員 唐琦
"專治疑難雜癥,包管藥到病除!"——這樣極具誘惑力的承諾,出自一家普通養(yǎng)生館的招牌。養(yǎng)生館經營者鄧某為非法盈利,將自己包裝成神醫(yī),吸引病患到自己經營的養(yǎng)生館內進行中西醫(yī)診療活動,屢罰不改,最終被臨武檢察院提起公訴,判處刑罰。

2008年,鄧某開設“養(yǎng)生館”,后升級搖身一變?yōu)椤芭R武縣某某傷殘癱瘓救治中心”,名號越叫越響,噱頭越來越大。她的"診療范圍"也從保健按摩一路擴張到骨折骨壞死、心腦血管疾病、婦科雜癥等疑難重癥。執(zhí)法部門的罰單,一次次未能喚醒鄧某的良知:
2013年7月:因無證診療被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。
2013年8月:再次無證行醫(yī),被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,責令停止診療。
2020年1月:又因無證行醫(yī)被沒收違法所得,并處罰款及沒收相關藥品器械。
三次行政處罰,累計罰款超14萬元,兩次被明令禁止行醫(yī)。然而,鄧某還是沒能抵擋金錢的誘惑,反而在違法路上越走越遠。
2023年1月,身患高血壓、吸入性肺炎、膿毒血癥、心力衰竭等多種疾病的雷某,在家人攙扶下走進鄧某的"救治中心"。鄧某通過輸液和自配中藥等方式對雷某進行治療。后雷某因病情加重,最終醫(yī)治無效死亡。
案件移送檢察機關后,經臨武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認定:鄧某未取得醫(yī)生執(zhí)業(yè)資格非法行醫(yī),經衛(wèi)生行政部門多次行政處罰后仍再次行醫(yī),情節(jié)嚴重,其行為已觸犯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一款,犯罪事實清楚,證據確實、充分,應當以非法行醫(yī)罪追究其刑事責任,遂向臨武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。法院采納檢察機關指控意見作出一審判決,鄧某不服,提出上訴。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。
責編:劉建軍
來源:湖南法治報









